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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国家为社会公众统一签发“网号”“网证”,提供以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为基础的真实身份登记、核验服务,自然人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自愿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登录互联网平台,使用互联网服务。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其中,“网号”是指与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一对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是指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
“网号网证”似乎真的要来了,围绕它的关注、疑问不少。这项制度意味着什么?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北京大学法学院胡凌副教授研究网络法多年,专注于探讨互联网作为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催生出新的生产组织、生产关系,并影响法律规则的形成。数字身份及其认证是他研究的重点之一。带着对“网号网证”的诸多问题,近日,南风窗与胡凌展开了对话。
多一个选择的入口
南风窗:国家通过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签发“网号”“网证”的网络身份认证方式,与现行的网络身份认证有何不同?对网民个体的上网会产生什么影响?
胡凌: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等规定,网络运营者在提供相应网络服务的时候,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也就是实名制管理。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通过手机号验证是我们向互联网平台提供身份核验的主要方式,因为手机号是需要以实名身份购买并且绑定的,相当于真实身份信息被电信运营商这个环节掌握,而其他环节的网络服务可以间接地使用这一身份标识进行验证。目前我们看到的网络服务基本上是围绕手机号搭建起来的识别系统。还有一种情况是,大厂APP的账号因为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也会被用来登录第三方服务平台,实现可信身份验证,进而跨平台共享用户数据。
“网号”“网证”服务形态比较接近于之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承建的可信身份认证平台(CTID),后者是以身份证制证数据为基础,与实体身份证芯片对应的电子映射;前者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定义,也是与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一对应的。用户在申领“网号”“网证”后可在需要登录的第三方平台进行核验,此时相关个人认证信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时会保留在平台,有时仅由公安部后台数据库验证后向平台回馈验证结果,即可证明自己作为自然人和线下公民身份的唯一性。目前两个系统是同时并存的,都是基于用户自愿原则进行申领,关键还是看使用的场景。
我理解“网号”“网证”和现有的网络身份认证方式是一种平行关系,意味着多了一个供大家选择的入口。我们已经看到,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试点版)服务界面包括可以打码的网号、虚拟证件凭证和动态的二维码,从而实现数字化证件的两种主要功能:展示功能(人读)和后台验证(机读)。未来在登录APP的时候,在操作上可能出现跳转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进行认证的选项。在线下一些场合,如果忘记携带身份证件,也可以通过展示手机界面或刷二维码的方式进行核验。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试点版)服务界面
推行“网号”“网证”可能意味着网络身份核验不再以手机号码为核心,会增加平台通过手机号直接对应到具体个人的成本,只能通过账户推送广告信息,降低了手机号和其他身份信息泄露的风险。对用户而言,相当多日常生活相关的APP已经实名制注册登录过,因此影响不大,更重要的是可以帮助推动解决过去一些因为认证成本高而无法实现的身份认证问题,例如难以追踪到电诈团伙,或者无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有效身份等。
南风窗:身份核验在现代数字生活(如社会生产与治理)中具有怎样的价值?由此,如何理解提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意义?
胡凌:最早的身份认证,是社会主体为了确保属地安全秩序、分配有限资源,使其成员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义务,赋予这些成员某种固定不变的身份,因此身份核验的实质是证明人们所拥有的“资质”。这些资质信息不单纯和个人相关,而是反映了个人和单位组织之间的关系,推而广之,个人身份信息反映的也是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他人对个体的认同和识别。传统线下单位组织向个人颁发身份信息并加以认证,但影响力可能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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